上海市医学图像处理与计算机辅助手术重点实验室

上海市医学图像处理与计算机辅助手术重点实验室

    •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-上海市医学图像处理与计算机辅助手术重点实验室-外观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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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-上海市医学图像处理与计算机辅助手术重点实验室

    管理制度

    上海市医学图像处理与计算机辅助手术重点实验室 管理制度

    发表时间:2021-11-24

    一、实验室学术活动/会议制度

    1实验室定期举办具有本实验室特色的学术研讨会和数次专题培训班。各科研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地开展专题研讨与学术交流活动。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    2实验室每年邀请3-5名国内外著名学者来实验室讲学和交流。

    3实验室学术活动原则要求实验室相关人员均参加,并实行请假和签到制度。

    二、实验室科研工作管理规定

    1实验室的科学研究工作是关系实验室发展的重大问题。实验室鼓励并支持本室的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努力承担国家级、市部级的基金、攻关、高技术项目,同时也鼓励承担横向科研项目。通过科研工作,促进本实验室学术水平的提高和人才的培养。

    2实验室人员承担的项目应在本实验室填报科研项目登记表,进入科研数据库统一管理。

    3承担科研项目的课题组和有关人员,应当发挥刻苦攻关的精神,采取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,努力按时、按质完成科研任务。在没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,应严格执行合同,不准拖期或中途停止。

    4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和最终结果应定期向实验室做出书面报告。重大科研项目每半年报告一次,横向科研项目每年报告一次。科研项目结束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全面的研究报告,正式结题。

    5本室人员(包括研究生)的科研成果,如获奖、专利、鉴定、论文、著作应及时填报相应卡片,并进入数据库管理。有关科研成果材料交实验室1份存档。

    6科研费用按学校科研管理办法管理。

    7实验室及全体工作人员应为各项科研项目的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。

    三、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管理办法

    1实验室人员应积极申报国家、市和校级重点项目及科学基金项目,认真填写有关申请书。

    2凡申请列为国家、市和校级重点项目及科学基金项目,由课题组按要求填写有关申请书(或合同书),经有关领导签署意见后审批上报。

    3部门、地方、企业(公司)单位委托我校承担的科研项目,应由上述单位提供为开展该项目研究所必需的经费及其他物质条件;如是协作攻关,可以双方商定协作条件,经院、部门同意,报科研处,经主管科研的校领导批准后上报。

    4科研经费资助项目的申报,由个人或项目负责人填写“复旦大学科研项目申请书”,经院、部门同意并签署意见,报科研处复查,主管科研的校领导审批。

    5经校领导或省(部、委)有关部门批准下达的科研项目,科研处将及时把项目任务通知各院、各部门,由各院、各部门通知到项目负责人。

    四、实验室科研课题进室管理制度

    1实验室遵循 “开放、流动、联合、竞争”的运行机制,积极吸引广大科研工作人员进入我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。

    2任何进入实验室的课题,都必须向实验室管理部门提交科研项目进室工作申请书,然后报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,进室课题负责人与实验室主任签定进室合同,办理有关手续后才能进室开展工作。

    3进室课题必须按进室申请书上所填写的进室研究人员、研究内容和研究计划来执行。如有变动应向实验室管理部门提出申请。不得从事与申请课题无关的其它科研、实验活动。

    4进室从事科研活动的人员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强烈的主人翁意识。

    5进室课题必须按申请时间使用实验室。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经实验室管理部门同意后可以延长。课题结束后,应及时与实验室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离室手续。

    6根据进室课题的研究内容发表的论文、获得的成果,客座研究人员为本校者,其工作单位注为“复旦大学数字医学研究中心”;工作单位为外单位者,必须注明“本课题受复旦大学数字医学研究中心资助”。

    五、日常管理

    1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。

    2保持实验室、办公室、会议室整洁,做到室内布局合理,设备、家具摆放整齐,桌面、仪器无灰尘,地面无尘土,无积水,无纸屑、香烟头等垃圾,墙面、门窗及管道线路,无积灰、蛛网等杂物。

    3实验室设备一律不外借,特殊情况经主管实验的系主任或实验室主任批准,方可外借。

    切实加强安全宣传、教育与防范工作,消防器材与设备保持完好、到位,实验室有关人员会使用消防器。实验完毕,下班前就注意检查电源、水源、气源、门窗是否安全可靠,及时排除各种隐患。